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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性工作不平等?

自從台灣的社會開始逐漸進步,重男輕女、男尊女卑的觀念不再嚴重,不再是女子無才便是德,每個女性都可以與男性平起平坐、共同學習,甚至是進入職場,男女的地位越趨平等。可惜的是,嘉義私家偵探社調查發現,即使已經訂定兩性工作平等法,同工不同酬、升遷管道與機會不同、工作內容不同、性別歧視的情況,卻仍然存在台灣的社會裡,儘管少見,還是剝奪了不少女性、職業婦女的權益。

兩性工作平等法之所以被訂定,就是為了要保障女性的權益,讓女性在職場上可以不再受到歧視,擁有與男性同樣的工作與報酬,畢竟能力與性別沒有直接關係,在職場上叱吒風雲的女強人並不少,但是,經過嘉義私家偵探社調查結果發現,因為先入為主的觀念,文書工作偏愛女性員工、付出勞力的工作偏愛男性員工便罷,因為女性有生理期、懷孕生產的不便,導致女性升遷機率降低、不願意雇用女性員工的雇主不少。

為了達到真正的兩性工作平等,若是有發現職場上有性別歧視、霸凌、同工不同酬或是女性員工求職困難、因為請產假或育嬰假被刁難、遭資遣的狀況,趕緊委託政府立案的徵信社協助徵信蒐證,將雇主的惡行檢舉出來,不僅是為自己出一口氣,更是為廣大的女性同胞爭取權益。

 

用能力去分配工作

雖然因為性別的不同,先天生理構造就不同,很難達到完全的男女平等,但是至少要能夠做到男女平權,很多事情不是只有男人做得到,女人也同樣可以做得到,有些事情也不是只有女性可以做得好、男性同樣可以做得好,應該經過專長去判斷、雇用員工,不是依照性別跟老闆的喜好聘僱員工。嘉義私家偵探社調查發現,有些男生比女生更會處理文書,有些女生比男生更會談生意、為公司爭取利益,如果不用性別去定義,而是用能力去分配工作,反而可以帶來更多的效益。不該因為刻板印象就隨便定義別人,更不該為了自身利益就任意剝奪女性請產假與育嬰假的權益,畢竟如果男人可以生,也不見得一定要女人來懷孕產子。

無論是什麼樣的工作,若是沒有做到兩性工作平等,違反兩性工作平等法,員工都可以委託專業的徵信社協助蒐證檢舉,還給他人應有的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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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趙亞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