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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工作而受傷,或是上下班路途有事故,都算是職業傷害,而遇到這些問題該怎麼辦,如何保障自己權益呢?高雄有位方先生,就因為父親受到職業傷害,所以遇到了問題。我父親在工作時不慎受傷,但公司都沒有負擔醫藥費,我們是否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醫藥費,而公司在父親受傷後,還是要求他要工作,並依這段期間有付薪水為由,將勞保給的補助款扣住,不發給我父親,表示該費用屬於公司,請問我們能否要回這筆費用,或是還可以請求何種補助呢?

 

專家評論: 依照勞基法規定,勞工受傷時,僱主應補償其必須醫療費,因為在療傷而不能工作,也應該按其工資給予有限度補償。依照此案例來說,可以向公司請求醫藥費,或是向勞保局請求給付,但重點是只能擇一,不得重複請領,除了醫藥費已外,還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傷病給付。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的職業傷害補助費規定,受傷後不能工作者,才可申請職業傷害補償費,但前提是因傷病不能工作,才可申請。但依照方先生父親的案例,父親還是可以工作,所以應該是無法申請,若是公司代為申請,那款項可能有些問題,因為勞保給付的款項有很多,要知道對方是申請哪一種才能爭取。遇到職業傷害,怕被公司掩蓋,或是像案例一樣,拿不到補助,遇到類似問題無法解決,優良徵信社推薦給您,徵信社可以幫您解決問題,我們有各方面人才,可以依照不同委託,給予不同的協助,找尋優質可靠徵信社,是您最佳選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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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趙亞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