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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小姐認識了張男後,兩人陷入熱戀,決定搬到他家住時,才知道原來他有老婆,而且有了三個孩子,老婆知道我們的戀情,氣得離家出走,到現在都還沒回來,而同居後我也幫他生了四個小孩,所以一共七個孩子都是由我照顧。現在李小姐想知道,兩人已經同居五年,妻子還能告他們通姦嗎?而他妻子拋棄小孩,是否有犯了遺棄罪?現在張男想跟妻子離婚,因該要怎麼做才好?而李小姐若想要結束這段感情,帶走自己的小孩,會怎麼樣嗎?

 

專家評論:李小姐在發現張男已婚,還是與他繼續交往,並且生下孩子。所以明顯觸犯了通姦罪,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但此罪屬於告訴乃論罪,必須對方配偶提告,才會成立。依照本案來看,對方妻子沒有明顯的縱容情形,雖然沒有提告,但李小姐與張男還是持續有同居,在法律上被視為姦情形持續進行,所以張男妻子還是可以提告。因為妻子離開家裡,孩子還是由父親扶養,沒有因此而有危險,所以不算是遺棄。另外張男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,但在訴請離婚前,必須先向法院要求妻子履行同居義務,對方沒有履行義務時,才可以提出此訴訟。不過徵信社提醒您,因為兩人犯有通姦罪,所以要承擔一定風險,因為對方也可能會反訴,甚至要求賠償。最後因為李小姐跟張男指示男女朋友,並沒有要扶養對方小孩的義務,所以帶孩子離開不會有任何問題。徵信社有許多服務,還有獲得優良徵信社推薦,只要不委託非法任務,我們都會盡量幫您解決問題,有關法律相關問題,也有免費諮詢服務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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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趙亞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