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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維持,與親友有關

大多數的人都認為,結婚就像交往一樣,是男女兩個人的事,但是殊不知,在台灣的婚姻,依然受到過去父權社會體制的影響,甚麼倫理道德、三從四德、服侍公婆、相夫教子,都是讓現代女性選擇離婚的原因,並非完全是兩個人觀念想法不合或生活習慣差異的問題。婚後必須面臨的,除了兩個人之間的磨合,柴米油鹽的瑣碎,還有兩個家庭長輩的介入,以及被親朋好友「關心」是否生孩子、生男生女的壓力。

隨著社會風氣開放,許多婆婆也已經相當開明,但是要完全接受一個外來的女人成為家中的一份子,還是需要時間調適心態,加上管孩子管了大半輩子,要不插手也困難,互相讓步與適度的請老公協調,才能讓婆媳之間的關係比較不緊張,至於孫兒輩的教養,長輩的想法與經驗也有其道理,透過溝通與互相理解,方能減少衝突,維持家庭和諧,避免家庭破裂。

徵信社表示,一段婚姻能不能維持、一個家庭是否和諧,除了夫妻以外,家人親友也占了很重要的位置,特別是台灣婆媽喜歡插手孩子的家務事這一點,更是讓許多小夫妻難以忍受,導致衝突連連,甚至是離婚後孩子的監護權與撫養權的爭奪,都是婆婆的意思,認為孩子應該歸夫家,導致孩子的媽媽相當煎熬。其實孩子的監護權即使判給媽媽,夫家也還擁有孩子的探視權與撫養權,為了孩子日後的生活與成長著想,法官會做最合宜的判決,並非孩子一定必須跟著父親、從父姓。

 

H2: 不甘願,也該多為孩子著想

台灣幾乎每十分鐘就有一對夫妻在離婚,所以監護權的官司也是打了又打,爭搶自己的骨肉是人之常情,但是由此現象看來,也可看出孩子幾乎成為大人的附屬品,沒有自己的選擇權,任大人擺佈。特別是當爭搶監護權而不要只有撫養權,是為了爭一口氣,並不是真心疼愛孩子、想要照顧孩子,這種情況下,就很容易造成孩子的心靈受到創傷,未來的日子也不見得能夠過得幸福快樂。

徵信社認為,父母之間的恩怨情仇,都是父母的事,不應該牽拖孩子,更不應該讓孩子承擔父母雙方曾經犯下的錯誤,就算父母二人再怎麼撕破臉,對孩子而言,依舊是父母,親情是無法被掠奪的,所以就算不甘願,也該多為孩子著想,保留探視權以及履行撫養權利義務,單純只是為了孩子順利平安長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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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趙亞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