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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沉浸在分手痛苦中,當心罹患心理疾病

當你有記憶以來,在感情這條道路上,你有過幾段刻苦銘心的愛戀,每一回正當想說大概可以和這個人攜手共度一生的時候,突如其來的分手,總會令你感到錯愕不已,傷心難過好幾天,行屍走肉般。或許每個人從一開始的不習慣,到漸漸習慣,然而轉變成了理所當然,到最後分離的時候,卻又回到了不習慣,而不斷痛苦著,如果一直沉浸於悲傷中,久而久之可能會令人於心理上產生疾病,舉凡像是憂鬱症、躁鬱症等等。

或許分手很痛苦,時常讓人在面對於結果時,沒有辦法接受,但若是一直沉浸於痛苦之中,不單單沒有辦法整頓好自己的心情,去面對下一個新的戀情,迎接真正的那個人,甚至也會令真正關心你、愛你的人擔心。倘若你仍然沒有辦法走出,歡迎您透過徵信社免費提供的心理諮商服務,由最專業的心理諮商師幫助您,走出分手後的痛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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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滿女友提分手,男持性愛影片恐嚇威脅

一名余姓男子,和二十多歲的女友交往多年,由於時間久了,兩人感情轉淡,當時女友為了不想耽誤青春,便主動提出分手要求,希望彼此好聚好散,未料,余男卻覺得交往那麼久了,不想輕言放棄這段戀情,便不斷央求女友,希望其能夠回心轉意,未料,女友鐵了心,無論余男做出怎樣的行為,她都不願回頭。

去年九月間,余男透過臉書私訊女友,先是要求女友回頭,然後便開始轉移話題,表示兩人過去曾經有過美好時光,至於有次,女友還於他的住處,跪在地上,臉埋於他的胯下,接著就替他口愛等,而余男表示,至今仍握有那時拍下來的口愛影片,如果女友不肯回頭,不排除將這段影片散布出去。令女友嚇得,依法對其提出告訴。

法院審理時,余男表示其確實有私訊女友這些訊息,不過他卻否認表示,當初拍這些影片時,女友全都知情,並沒有反對,因此沒有妨害秘密問題。檢察官徵信後,發現到從影片中的被拍者反應來看,並非為不知情,因此妨害秘密罪部分不起訴處份,至於恐嚇方面,則將其起訴處分,全案仍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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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趙亞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